时间:
2010/12/15
来源:英国威廉希尔公司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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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11日上午,在英国威廉希尔公司第八教学楼学海厅,广大学子和老师们迎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党委书记陈甦教授为公司进行学术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由公司党委彭克勤副书记为陈甦教授颁发聘书,正式聘请陈甦教授为公司兼职教授。接着陈甦教授为我们会作了一场主题为“中国法学六十年”的报告。
陈教授说,中国法学六十年是指1949年建国以来至2009年。这六十年从时间上来划分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1949年至1978年,是指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这些年间。在这个阶段,是没有法律体系,没有制度对象,没有指标体系的阶段。但是,这一阶段,还是有法律的,有宪法。法学也是存在的,法学教育也是存在的。在这个阶段,人们对法律主要是两种看法。一是法律虚无主义,二是法律工具主义。对这一阶段的法律的研究要点是研究法律的双重依附性。第二个阶段,是从1978年至1992年,是改革开放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的年间。这一阶段总的概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学获得了合法的存在;二是法学从政治学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学科;三是法学取得了迅速发展;四是团队建设成就巨大,学科分支也多了许多。这一阶段法学的要点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阶级斗争逐渐退出法学舞台;二是这一阶段是法学原理生成阶段;三是这一阶段是法学热点带动年间;四是宏大话语盛行,专业术语较少;五是法学研究还是与政治脱不开关系;六是学术分言与学术圈定同时进行;这一阶段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出书、发表文章不容易。第三个阶段,是1992年至2009年,是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到中国建国六十周年。在这一阶段,法学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学术出品产量很大;二是研究指向多极;三是学科分支愈来愈细;四是法学教育迅速发展;五是对外交流常态化;六是学术规范化的重视。对这一阶段法学研究的要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这一阶段法学研究成果对法制建设的影响;二是法学学者主动介入法治实践;三是国家形势的转换与法学有许多联系。陈教授还谈到了法学以后研究的方向与变化。他说法学研究以后的方向主要是注释法学、法学与其他社会形势社会发展的联系、社会法学、法制史、法理学和跨学科的研究等方向呈现多极化发展的趋势。
最后,陈甦教授鼓励学子们坚持努力,定有大的作为。
人文学院 涂小雨
讲座之后陈甦同公司及公司领导合影